车祸火纹身医院的167天(上)

 

清醒后,真正的痛苦才算降临。严重灼伤的我,暂时还回不了家。毕竟,只要伤口稍有感染,就可能危害到我得来不易的生存奇迹,我得继续住在加护病房,接受专业照护。出院对我来说,很遥远。

最期待的事,变成最痛苦的事

一开始,「换药」是我最期待的事。

换药前,护士阿姨会先帮我打针止痛,其实,就是打「吗啡」。由于我烧伤面积很大,得下超强的剂量,才有效用。吗啡根本就是「解痛仙丹」,这一剂打下去,我几乎昏睡过去,所有的痛都无影无踪。

吗啡具有成瘾性,也被列为管制药品。依赖吗啡二个月以来,我可以算是打上瘾了(而且是相当严重)。记得那阵子,每天一早,我都会精神亢奋地摇床,希望护士快点来帮我打针(吗啡)。我当时的主治医师──周尔康医生担心,若继续施打,恐怕会本末倒置,于是宣布:「妳不能再打止痛针了。」

从此之后,本来我最期待的事,变成最痛苦的事。

虽然,我总是吵着(用眼神在呼喊)要打针,不然拒绝换药。并企图用眼泪向医生争取「解痛仙丹」,仍徒劳无功。不论医生考量的点为何,对一个刚满14岁的孩子来说,就是一个惨无人道的宣判。我无法体会吗啡上瘾的严重性,我只觉得:没这解药,我会死掉。

还好,医生还有点同理心,知道没有打吗啡,我会承受不住,所以在换药时,改为我打一般的止痛剂,有时一打就是7、8针。

车祸火纹身 医院的167天(上)

我身上超过70%以上的面积三度烧烫伤。烧烫伤的皮肤比起正常皮肤脆弱许多,即使用棉花棒轻轻擦过去,我的感觉却会像是被刀子划过去似的。所有的疼痛,都被我的触觉神经放大查看。

因此,每次一到换药时间,护士阿姨才开始准备,我就开始紧张。伤口稍微被碰触,就像被扒了一层皮般。只是,当我愈紧张,伤口的血便会流得愈多。换药过程的折磨与疼痛,难以形容,但也印象深刻。纵使至今仍历历在目,我无法想像,我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。

有时候,从拆掉纱布到换药完成,就得耗费2小时,我通常哭全程,更多时候是换药结束,我已经挣扎到体力耗尽,只剩眼泪继续流。我嘴里插着呼吸管,无法说话,无法求救,只能用哭来转移疼痛。只剩一只手的我,根本不足以对抗护士的七手八脚。

连同昏迷期间,我在医院待了5个月又14天,医院变成我的第二个家。时间愈久,我似乎比较能释怀了,既来之,则安之,我学会「苦」中作乐。

果然,苦中作乐就是一剂良药,当我用不同心情,面对痛苦时,好像也不那么痛了。虽说如此,「换药」依然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。个性中潜藏活泼因子的我,不再哭丧着脸,反倒会恶作剧,故意吓护士。是娱乐自己,也是我自认很高招的拖延战术。

有几次「换药」过程,我故意翻白眼、假装昏倒。听着身边护士紧张地大喊我的名字,心里还相当得意自己的演技逼真。不过时间一久,眼睛当然酸得受不了,只好恢复正常的状态。

「妳还好吗?妳刚刚突然昏倒了耶。」护士看到我恢复正常,松了好大一口气,差点就要按求救铃的她们,焦急地关心我。「真的吗?!我不知道耶……。」其实,我正在偷笑呢。

偶一为之的恶作剧,为我苦闷的病房生活,带来一点点乐趣,也为我的「演技」建立一点点的自信心(哈)。只是几次之后,再用同样的方式捉弄护士阿姨,就行不通了。

「她不可能昏倒啦!」故技重施时,我先是听到一个护士这样说。接下来,她居然狠心的拧了我的肉。

「妈呀,真的太痛了啦!」我只好乖乖求饶。原来,我的演技(还有忍痛的程度)都得再多多加强啊。我装昏倒的把戏,随即被拆穿。从此以后,我就不敢恶作剧了(至少在可怕的换药时间,绝对不敢)。

为吃美食做准备,挑战「非流质食物」

那时,我嘴里插着呼吸管,靠呼吸器呼吸,一天要抽好几十次的痰,如果不把痰抽掉,即便是靠着呼吸器,也会呼吸困难。每当我开始咳嗽时,就代表喉咙的痰累积到一定的量,接下来就是「抽痰」伺候。

「抽痰」比起换药,更是折磨与不人道,简直可以算是我住院时的大魔王吧(完完全全不想遇到它)。当护士阿姨准备把抽痰管放进我喉咙时,我已未战先求饶,更何况,那可怕的管子还要往下深入到我的喉咙与气管。痛苦指数,瞬间攀升。

过程中,我会用仅存的右手握住人的手(常常是妈妈,也可能是亲友),然后,不只痛到眼泪不听使唤地直流、两截大腿不自觉地向上翘起,身体还会整个弹起来。

医师看我每次都这么痛苦,提议把插在嘴巴里的呼吸管拔掉,直接做「气切」。我第一时间的想法,是「如果可以不抽痰,做什么都好」。即使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气切,也不知道气切之后会怎么样。

气切后,感觉好多了。虽然,还是会有痰产生,但已经不需要把管子插到喉咙,才能清痰了。有痰的时候,护士阿姨会把气切管打开,我只须配合用力咳嗽,把痰咳出来就好了。

本文出自原水文化《酷啦!我有一双钢铁脚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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